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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重点排查整治既有建筑安全隐患

时间: 2021-11-22 15:25 来源: 太仓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日前,太仓市政府下发《太仓市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在太仓全市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抓薄弱、堵漏洞、补短板,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严格的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全面彻底到位、防患于未然,真正把排查整治工作做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民安工程”。

《方案》明确,将落实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相关部门、属地政府三方责任,全面掌握既有建筑现状底数,建立隐患建筑清单,实现存量建筑“隐患见底”;建立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社会监督、群众举报、网格化巡查、动态发现报告等长效机制,夯实既有建筑使用安全的法治基础,全力保障全市既有建筑安全。

根据《方案》,太仓市以各区、镇、街道为单位,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要求,在已开展的既有房屋安全排查、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违法建设治理等工作基础上,对太仓全市范围内所有既有建筑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排查的重点包括公共建筑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建筑等8大类。其中公共场所主要指经营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如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集贸市场、学校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包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的房屋等。

《方案》还明确了排查的5种方式,即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自查、属地普查、行业直查、部门联查、市级抽查五种方式。对于查出的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即各镇、区、街道会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隐患建筑的分析、鉴定、整治和复查(验收)工作,明确整治牵头部门、责任人和整治期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在发现、整治隐患的同时,太仓市还将努力实现隐患“零新增”。

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将持续到2024年年中,并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部署启动、重点排查整治阶段将持续至今年年底;整体推进、全面排查整治阶段将从2022年年初到2023年6月底;2023年7月~2024年6月底,为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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