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苏安办传〔2021〕154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细致排查市属国企承建或代建的所有的水利、交通枢纽、建筑施工、轨道交通等新建工程项目和市属国企内部的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要严格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作业审批手续和流程。要强化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尤其要加强对建筑工棚、员工宿舍、员工食堂等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和检查,配齐配足消防灭火器材和装备,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附件:《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苏州市国资委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