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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布8个方面46条政策措施力撑市场主体 全力推动经济运行平稳有序

时间: 2022-03-07 09:21 来源: 苏州日报 访问量:

3月6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结合我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恢复发展的支持、加强外贸企业帮扶、着力缓解价格上涨压力、加强政府采购支持、持续优化提升服务8个方面提出了46条政策措施,全力推动经济运行平稳有序。

在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方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支持。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免租金的创业基地,优先予以资金扶持。安排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免费诊断、示范奖励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2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把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在继续强化金融支持上,开展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推动投放信用贷、首贷。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低于同期LPR的、银行机构办理票据贴现利率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给予全额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还款意愿、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予以支持,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纾困解难。

在加大对重点行业恢复发展的支持上,市级安排不低于2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文旅行业消费复苏及重点企业纾困。因疫情影响开发建设进度的商品房项目,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前提下,经综合研判后,可申请预售时间节点提前30日。因疫情影响,未交付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交付期限可顺延30日。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间,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放开夜间非高峰期占道停车。

在加强外贸企业帮扶上,鼓励金融机构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无抵押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赔条件,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运前订单被取消风险等的保障力度。对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的企业,实行保费分期缴纳的便利措施。

在持续优化提升服务方面,允许开放式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和大型超市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公共安全和行人通行的条件下,开展“店外设摊”和占道促销活动。允许各地结合自身特点和环境打造“集中夜市”。继续推广“全电共享”电力设备租赁暖企服务,扩大服务范围到临时用电、能效服务等领域。自2022年2月19日起至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为止,实行欠费不停电和延长缴费截止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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