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作用,扎实推进苏州市公平贸易工作。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拟对《关于印发苏州市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商公平〔2018〕141号)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5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建议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苏州市商务局进出口公平贸易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3101室,邮政编码:215011)。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175802539@qq.com。
苏州市商务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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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3-05-27